【48812】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告诉
来源:贝博足球app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8 23:54:26
依据省市“五水共治”作业要求、《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履行规模实施不同水价方针加速“腾笼换鸟”作业的告诉》(浙价资〔2013〕1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废物污水处理费收费规范的批复》(浙价资〔2014〕250号)精力,为促进节约用水和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改进水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议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和滨江区,下同)非居民生活供排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分类。杭州市区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由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职业用水4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污水处理费分类由现行的居民生活、非经营性、经营性和特种职业4类改为居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非工业污水3类。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履行规模是: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悉数用水。
二、调整非居民生活供排水价格。非居民供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65元;特种职业用水供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60元。
工业污水处理费收费规范调整为每立方米2.05元,其间,高污染工业公司调整为每立方米2.45元;非工业污水处理费调整为每立方米1.75元。详细价格详见附件。
三、实施不同化水价,对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锻炼等职业中的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实施不同化水价方针,在上述调整后的供水价格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50元。
四、市水务集团要仔细做好水价方针的宣扬解说作业,严厉执行水价方针,逐渐的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